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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武汉发展史上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习两次亲临湖北武汉,为武汉改革发展擘画蓝图、指路领航。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百舸争流的城市竞争态势,市委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有效应对一系列风险挑战,奋力推进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英雄城市浴火重生,经济社会发展生机勃勃。
2.“十五五”时期在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进程中处于接续奋斗、成势见效的重要阶段。“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聚力突破、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也是武汉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接续奋斗、成势见效的关键时期。要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扬优势、补短板、强功能、促转型,确保基本建成“五个中心”,推动现代化大武汉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3.“十五五”时期我市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未来五年,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我国面临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重构供给体系和能力、赢得大国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机遇。同时,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正在经历大调整、大分化、大重组,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同时,有效需求不足,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人口结构变化给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提出新课题。从全省看,“十四五”时期湖北经济总量先后跨过5万亿元、6万亿元台阶,五大支柱产业全部迈上万亿级,枢纽优势系统性重塑,创新动能突破性提升,在全国发展大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从武汉看,习对武汉情深似海、厚望如山,多次称赞“武汉是英雄的城市,武汉人民是英雄的人民”,明确要求“以武汉都市圈为中心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增长极”。省委高度重视武汉发展,要求武汉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在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中当好龙头、走在前列。武汉迎来多重机遇叠加的发展黄金期,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交汇提升了武汉在全国大局中的战略地位,科技自立自强、产业自主可控的战略导向拓展了武汉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增长空间,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武汉成为内陆“新沿海”,国家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武汉是重要承载地,武汉科教人才、产业基础、区位交通、生态资源、历史人文等综合优势正加速转化为发展胜势,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实现突破性发展。同时,武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统筹发展还相对滞后,产业转型、对外开放、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重点领域还有不少风险隐患。
综合研判,“十五五”期间,武汉机遇大于挑战、有利条件多于不利因素,进入城市能级跃升期、优势转化加速期、转型发展关键期、区域协同发力期。全市上下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积极识变应变求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在融入大局中展现更大作为,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更大发展。
4.“十五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记习殷殷嘱托,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深入实施支点建设“七大战略”,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力打造全国经济中心、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在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中当好龙头、走在前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武汉篇章。
7.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实施传统产业焕新工程,推动汽车、钢铁、石化、建筑、船舶、服装、食品等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智赋能。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实施重大装备技术攻关,提升产业自主可控和安全高效发展能力。加快“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推动技术产品创新和应用落地。深化制造业数智化转型行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实施重点产业品牌提升工程,强化标准引领、提升国际化水平,培育更多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卓越品牌和知名企业。
8.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巩固提升光电子信息产业“独树一帜”的领先地位,发挥光电融合优势,建设世界级存算一体化产业基地,打造“世界存储之都”,高水平建设“世界光谷”。加快做大做强集成电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北斗等优势产业,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推进人工智能、低空经济、软件信息、网络安全、商业航天、工业母机、绿色智能船舶、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规模化跃升。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健康、未来能源等主攻方向,加快在具身智能、未来显示、第六代移动通信、高端芯片、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等细分领域抢占新赛道,争创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大力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对接海洋强国战略,积极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产业。
9.促进现代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推动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加快建设国家级现代服务业中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升级,积极拓展商贸、文旅、餐饮与体育、演艺、赛事、动漫等跨界融合新场景,探索家政服务与养老托育融合、物业服务与生活服务融合等新模式,培育即时零售、智慧家居服务等新业态。推进汉正街等传统市场转型升级,打造世界级商圈。高水平建设“世界设计之都”。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楼宇经济。健全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
10.打造数智经济一线城市。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积极打造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高标准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建好用好教育、医疗、交通、能源、制造、城市治理等优势领域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垂直行业大模型。大力发展空间智能。强化算力、算法、数据等高效供给,加强算力服务区域协作,构建“云边端”多层次算力供给体系。打造可信数据空间和高质量数据集,高水平建设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加快高端人工智能芯片研发制造,加快智能终端发展,打造智能体产品矩阵。加快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促进开源生态繁荣。强化人工智能标准研制和安全治理,构建良好发展环境。
11.推动重点产业集聚发展。发挥“链长+链主+链创”三链融合机制作用,推进产业发展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强化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培育,支持链主企业牵头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增强产业体系的完整性、先进性和安全性。加快实施制造业优质企业雁阵梯队培育行动,打造一批百亿级、千亿级龙头企业和世界一流企业。完善市域协同联动发展机制,提升产业集聚度、区域协同性和整体竞争力,以企兴链、以链兴群,高水平打造世界光谷、世界车谷、中国网谷、中国星谷、中国药谷。
12.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主动融入全国全球创新链,打造高水平战略科技力量,产出更多标志性、引领性科技成果。加快建设以光谷科学岛为核心的世界一流东湖科学城,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滨江数创大走廊,打造环大学创新发展带,构建全域创新生态体系。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功能,在优势领域争取国家实验室(基地)布局武汉,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湖北实验室提质赋能,建设世界一流科研机构。做强武汉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聚焦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推进“尖刀”技术攻关,加快突破一批制约产业链安全的“卡脖子”技术。
13.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完善企业主导的科技项目生成机制,支持企业更多承担科技攻关任务。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推进场景创新实验室建设,推动全时全域全行业应用场景开放,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首试首用”机会。完善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梯度化培育和差异化支持体系,大力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研发型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大力培育独角兽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
14.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质效。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成果转化体系,加快打通成果转化全链条堵点卡点,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成果转化激励。推动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市场化、开放式的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场景创新、企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和共享基地集群。推动科创供应链平台扩面提质,加强技术成果转化合作招商,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落地。壮大高素质技术经理人队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健全“投贷股债保担”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科技创新债券,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发挥武汉基金、江城基金作用,吸引各类基金资源,集聚新兴金融业态,做优做强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基金矩阵,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
15.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支持在汉高校“双一流”建设,统筹学科专业设置,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提升基础研究水平,加大高水平成果产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动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新工科、交叉学科人才,打造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大规模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高校师生高质量创新创业。健全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培养造就更多战略科学家、产业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引育世界优秀人才。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改革,推行揭榜挂帅制、赛马制、定向委托制。大力培育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落实科技创新尽职容错免责机制,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16.大力提振消费。深入实施消费提振专项行动,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际会展中心城市。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增加政府资金用于民生保障支出,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提升商品消费品质,强化品牌引领、标准升级、新技术应用,积极挖掘新的消费增长点。扩大服务消费供给,推动基础型生活服务品质提升,激发教育健康、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体育运动等改善型消费活力。大力培育新型消费,发展冰雪经济、银发经济、首发经济,扩大数字消费,促进绿色消费,升级夜间消费。完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性措施。拓展入境消费,提升入境游便利化水平,打造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17.扩大有效投资。统筹基础设施和新兴产业、战略必争和民生必保、发展支撑和安全能力,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效益。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更新、综合交通、管网管廊、现代水网、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法依规放宽重点领域民间投资准入限制,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
2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持续优化市场、法治、开放、政务、产业、创新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举措,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增值化服务。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新产业、新业态的沙盒监管模式。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营造开放包容的“类海外”外商投资环境。
23.深入推进财政金融改革。深入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构建财政、金融、投资统筹联动机制。建立财税协同共治机制,推动形成财政增收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更好管控支出总量、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支出方式,推动市、区、街道(乡镇)财力同事权相匹配。加强财会监督。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企业挂牌上市服务体系,推动企业上市增量提质。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高水平建设全国科技金融中心、城市金融创新中心、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
24.建设对外贸易强市。培育壮大外贸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引进龙头企业,鼓励在汉企业面向海外开发新产品,推动光电子、汽车等优势产品和工程设计等优势产业“走出去”。实施“千企百展拓市场计划”,建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抱团出海”。创新外贸业态,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加强海外仓布局建设。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数字贸易示范区。推动货物贸易提质增量。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深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培育壮大“汉交会”等本土贸易平台。
25.提升开放枢纽功能。全面推动更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数据流等在汉集散,提升通道变平台、流量变“留量”能力。加快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高水平建设“五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陆海空三条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强化天河机场、花湖机场国际航空客货运“双枢纽”协同。高质量建设武汉中欧班列华中区域集结中心。增强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辐射能级,拓展江海直达、近洋直航。促进物流与制造、商贸、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临港、临铁、临空、商贸服务和生产服务等枢纽经济区。高水平建设商品、游客、要素等集散中心以及算力、通信等枢纽节点,加快打造全球供应链组织中心。
26.做强开放平台能级。统筹布局建设科技创新、服务贸易、产业发展等重大开放合作平台,系统提升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开放门户枢纽功能,推进武汉东湖、新港空港、经开等综合保税区差异化布局和能级提升,高水平建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中德产业园等国际产业园区。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国家级开发区新赛道培育行动。支持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27.持续扩大对外交流。加快打造国际交往中心。积极争取承办国家主场外交活动和重大涉外活动,精心培育并办好国际性文化赛事展会活动。深入实施“友城常青”工程,发挥侨团、侨社海外联络联谊的桥梁纽带作用,构建以“一带一路”为重点的国际友好城市网络,强化重点友城合作。积极争取外国政府机构、国际性组织落户武汉,引进国际商会协会。持续实施外籍人士“家在武汉”工程,打造优质国际社区、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在出入境、移动支付、人才引进、医疗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软服务”。
28.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统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优化“一主四副多组团”的城市空间格局,推动主城做优、四副做强,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彰显大江大湖大武汉的城市空间特色。推动开发区(功能区)集聚高端科创要素,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群,更好发挥全市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引擎作用。推动中心城区加快转型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提质、生产性服务业拓展提能,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工业,做强研发型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更好发挥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主支撑作用。推动新城区集约集聚发展,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做优做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都市农业,更好承接开发区、中心城区产业延伸和功能转移,全面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两轴六楔多节点”的城市生态格局,大力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改革,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用途管制。
29.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创新完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统筹空间、整合政策、配置资源,探索片区统筹、政企协同的更新路径,分类推进既有建筑、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系统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以城市更新带改造、带开发、带建设、带整治、带保护、带管理,统筹推进城市功能提升、产业焕新、治理创新。创新策划机制、融资方式、审批流程、资源配置方式,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探索混合用地、复合利用、弹性供地等用地新模式,推广多元复合型开发模式,加快推进以湖为单元的片区综合开发和以路为轴线的联动更新。积极探索未来城市建设。
30.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以宜居安居为基点,坚持供需两端发力,优化住房消费政策,精准匹配配套服务。优化房地产市场供给,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提升房屋品质和生活配套、物业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住房需求。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房地产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抓好存量闲置土地“收调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31.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强化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强化“一委一办一平台”统筹协调作用,健全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优化环境评价机制,推进规划、建设、治理有机协同。下足“绣花功夫”,持续开展主干路网、“四线一口”、背街小巷、小微空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市政设施管养维护,打造洁净美丽城市标杆。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32.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按照“补短、联网、提能、安全、生态”要求,优化布局结构,促进集成融合,提升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和安全韧性、运营可持续性。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加快城市地下管线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推进城市主干道管线入地。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体化算力网、中部地区先进算力集群、国家(武汉)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打造全国算网中部综合枢纽。推进下一代移动通信网络、高通量低时延全光网络、卫星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服务网建设,打造万物智联生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新一代煤电、新型储能建设。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加快数智化坚强电网建设,发展绿电直连、微电网等新模式,持续推进电化、气化、氢化长江建设,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城市电网。
33.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扎实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构建高质量“铁水公空”多式联运体系,打造新时代“九州通衢”。建设铁路客货运“双枢纽”,开工建设武汉枢纽直通线、阜黄高铁,加快推进沿江高铁、客货环线建设,加快构建“超米字型”高铁网。实施长江、汉江航道整治,推进武汉长江中游游轮母港建设,提升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功能。加密国际航线,加快建设国际航空客货运“双枢纽”。统筹推进市域快速交通、慢行交通、生活交通体系建设,完善城市轨道交通、骨干道路、微循环交通体系。持续推进高速公路主通道扩容提质,加快普通国省干线达标升级,加快建成“七环三十射”高快速路网。高质效完成第四轮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科学规划申报建设第五轮轨道交通。加快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低空应用场景。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
34.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深化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武汉中国种都”一体化建设,培育壮大生物育种、生物制造、数智农业、工厂农业等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设施农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农村电商、康养农业等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强农产品供应链企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流通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35.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完善乡村建设标准制定、资金筹措、群众动员等机制,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优化村镇布局。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和品质,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用好医共体、教联体等平台,深化农村福利院改革。丰富乡村文化供给,传承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深化农村移风易俗。
36.提高强农富农惠农政策效能。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稳步增加乡村振兴投入。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中心城区与新城区结对共建机制,深入推进“国企联村”“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发挥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作用,激活农村资源资产价值。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37.加快武汉都市圈深度同城化发展。发挥好武汉都市圈主引擎作用,推进规划同编、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实现都市圈客运铁路公交化,加快形成1小时通勤圈。依托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持续开展园区共建,高水平建设离岸科创中心(园区)。优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深化政务服务事项“跨市通办”。探索跨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
39.以武汉都市圈为中心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深化武汉、长株潭、南昌都市圈协同发展,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机制,推进产业、交通、生态、文旅、开放、民生协同,共同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以科技协同为牵引,探索光谷科创大走廊和湘江西岸科创走廊、赣江两岸科创大走廊联动发展,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创新联动发展共同体,打造“科创链上的中三角”。合力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打造“产业链上的都市圈”。共同推进跨区域通道项目建设,谋划打造长江中游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
40.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积极融入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全流域联动发展,更好发挥跨区域联结型地区支撑带动作用,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合作,常态化开展对接交流。探索要素跨区域协同高效配置新路径,高质量参与和利用进博会、广交会等展会平台,加快区域要素、商品、技术等市场建设,在更大范围内配置和利用资源。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41.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坚持不懈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持续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进一步激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彰显新时代英雄城市的时代价值。弘扬诚信文化、廉洁文化、法治文化、创新文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用好武汉丰富的红色资源,深入推进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综合治理能力,建立良好网络生态。
42.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文化原创能力,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推出一批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精品力作,积极参与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创新文艺人才培养机制,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打造演艺名城。加快建成武汉戏曲艺术中心等一批文化地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书香武汉”建设,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加快媒体深度融合,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扩大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充分展示江风湖韵、荆楚汉派、多元包容的城市魅力,提高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积极申办国际性、国家级体育赛事,统筹发展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加快建设体育强市。
4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高水平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武汉段)、武汉中国长江博物馆,深化长江文明溯源研究和传播展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长江文化中心城市。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盘龙城遗址等保护利用,加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系统推进汉口历史风貌区、武昌古城、汉阳古城等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激发文博单位创造活力。推进老字号复兴、工业遗产活化、传统业态焕新,促进文创产品开发,推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44.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培育更多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游戏动漫等文化新业态。发挥武汉长江全流域旅游枢纽节点作用,积极参与“神武峡”“赤红黄”两大文旅主轴建设,共同打造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统筹推进两江四岸、大黄鹤楼、大东湖、大知音、大木兰等核心文旅板块资源整合,彰显大江大湖独特魅力。打造东湖世界级旅游度假区,擦亮世界名湖、人民乐园金名片。积极发展赛事经济、演艺经济、展会经济、赏花经济,持续塑造湿地花城、知音武汉、樱花之城等特色城市形象,办好相约春天赏樱花、长江文化艺术季、大河对话等重大活动。推进文旅产业提质升级,延伸文旅产业链条,扩大优质文旅产品供给,打造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快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
45.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和用人观念,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构建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支持各类人才在汉创新创业,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加强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
46.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支持勤劳创新合法致富,鼓励先富带后富促共富,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47.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全面推进大思政体系建设,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健全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加强教育资源跨学段、跨区域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落实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政策,积极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统筹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分类推进市属高校综合改革,支持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等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批“一流学科”。加快建成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体系。支持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申办职业本科。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广泛开展中小学生争做“好孩子、好学生、好公民”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进教育数智转型发展,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建设学习型社会。
48.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优化药品集采、医保支付和结余资金使用政策。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推进高质量参保扩面,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参保率。优化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群体服务保障体系。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探索对困难群众自动发现、及时救助、免申即享的帮扶措施。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坚持殡葬公益属性。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49.加快建设健康武汉。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构建数智化医疗体系,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促进分级诊疗。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动环同济协和医疗服务区建设,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际医疗创新高地。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优化联防联控机制,防控重大传染病,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建设,打造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标杆城市。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探索统筹医疗卫生事业、生命健康产业融合协同发展机制。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
50.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倡导积极婚育观和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生育医疗保障,落实婚育休假制度,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发展托育一体化服务。加强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构建智慧化、人性化、可持续的社会养老生态。办好老年大学(学校),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加快发展银发经济。
52.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提档升级行动,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坚持外洪与内涝同治,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优化推进蓄滞洪区建设。加快“一湖五库”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推进中心城区与新城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实施节水减排行动。深化长江、汉江、府澴河等重点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推动江湖水系互联互通、联调联控,建设安全韧性现代水网。加强幸福河湖建设。
53.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源头治理,提升城市空气质量。“一湖一策”开展重要湖泊治理攻坚,持续改善大东湖等湖泊生态环境。推进全市劣V类水体动态清零。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厂网一体化”改革扩面提质。大力整治噪音、扬尘、餐饮油烟、下水道异味等问题。加快建设“安静小区”。开展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推进长江百里生态廊道建设,全面建成世界级湿地花城。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实施宜居公园城市行动计划,健全城市公园和绿道网络体系。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标准、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试点。
54.建设绿色低碳先行城市。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加强生产制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能源消费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零碳工厂和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和分布式能源,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加大新能源汽车、绿色船舶等的推广力度。落实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加强与全国碳市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衔接,依托“中碳登”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碳市场中心和碳金融中心,积极争取碳清算所落户武汉。加快建设环沙湖“双碳”经济带。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55.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巩固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支撑保障,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协调机制,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实施,一体推进国家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等体系建设,推进国家安全科技赋能。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和后备力量建设。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双拥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筑牢人民防线.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保障。
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增强经济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华中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武汉核心基地。健全能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强化能源保供运行调度。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维护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燃气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加强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生物、生态、低空等新兴领域安全风险研究应对。争取更多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有序化解,严防系统性风险。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构建城市安全风险谱系,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的应急指挥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防范,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健全社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枪爆犯罪等的力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汉。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预防和遏制个人极端案事件。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实施街道(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社区(村)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备,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优化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规范业委会运作,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关心关爱困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展志愿服务,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习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纵深推进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锻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系统治理重点领域腐败,加强对“一把手”、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坚持和完善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重要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青少年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政策保障。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做好对台、港澳和涉外工作。加强援疆工作,做好对口帮扶协作。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强化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城市更新、社会治理等新兴领域、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加快涉外法治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规划建议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从实际出发编制好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各类专项规划,持续完善市域规划体系,确保全市规划“一盘棋”。争取更多武汉元素、武汉项目进入国家、省级层面规划。建立完善规划落实机制,围绕重点工作制定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改革“四张清单”,建立现代化大武汉评价指数,系统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定期评估、及时修订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优化考核办法,确保规划建议落实落地。